訂立合同雙方: 供電單位:__市(縣)供電局(所),以下簡稱供電方; 用電單位:__,以下簡稱用電方。 為了協(xié)調(diào)電力供、用雙方的關系,明確雙方的責任,確立正常的供用電秩序,安全、經(jīng)濟、合理地使用電力,根據(jù)《全國供用電規(guī)則》的規(guī)定,經(jīng)供、用電雙方充分協(xié)商,特訂立本合同,以便共同遵守。 一、受電地點、受電電壓、受電容量及限期 1.受電地點:________ 2.受電電壓:__千伏__線三相交流__千伏。其中,35千伏及以上供電和對電壓質(zhì)量有特殊要求的電壓變動幅度為額定電壓的±5%;10千伏及以下高壓供電和低壓電力的電壓變動幅度為額定電壓的±7%;低壓照明用電的電壓變動幅度為額定電壓的+5%、-10%。電網(wǎng)容量在300萬千瓦及以上者,供電周率允許偏差為±0.2周/秒;電網(wǎng)容量在300萬千瓦以下者,供電周率允許偏差為±0.5周/秒。 3.受電容量:三相交流__千伏安,其中__千伏安__臺,__千伏安__臺,……。 4.合同期限:合同期限為__年,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。 二、用電方新裝、增容與變更用電 1.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,均應向供電方辦理用電申請手續(xù),并按規(guī)定辦理有關事項。 2.供電方為新裝或增加用電的用電方確定的供電方案,高壓的有效期限為1年,低壓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,逾期注銷。用電方如有特殊情況,應及時與供電方協(xié)商延長。 3.用電方新裝或增加用電,應按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向供電方交納帖費,以分擔電力部門為適應用電增加而進行的輸電、變電、配電工程建設或改造的部分費用。專線供電或用戶已列入基建項目的工程,由用戶投資建設。 4.用電方投資建設的輸電、變電、配電設施,建成送電后,其產(chǎn)權歸屬,按《全國供用電規(guī)則》的規(guī)定辦法確定。 5.用電方提出減少用電容量,供電方應根據(jù)用電方所提的期限,保留其原容量,保留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。在保留期限內(nèi)恢復用電時,不再交付帖費;超過保留期限要求恢復用電時,按新裝、增容手續(xù)辦理。按變壓器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電方,必須停止整臺或整組變壓器的運行,方算暫停用電。自暫停用電期滿之日起,無論用電方申請恢復用電與否,都應交付全部基本電費。 6.用電方變更用電性質(zhì)、變更戶名、減少用電容量、暫;蛲V褂秒、移動表位和遷移用電地址,均應事先向供電方辦理手續(xù)。 停止用電時,應將電費結清。 遷移用電地址而引起供電點變更時,新址用電按新裝用電辦理。 三、設計、安裝、試驗與接電 1.用電方新裝、增裝或改裝電氣裝置的設計、安裝和試驗,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,國家尚未制定標準的,應符合原水利電力部或__。ɑ蜃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電力部門的規(guī)定和規(guī)程。 2.高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,應向供電方提供下列電氣裝置的設計文件和資料: (1)電氣設計說明; (2)用電負荷分布圖; (3)負荷組成、性質(zhì)及保安電力; (4)用電功率因數(shù)的計算和無功補償及容量; (5)高壓設備的一次接線方式和布置; (6)過電壓保護、繼電保護和計量裝置的方式。 低壓方式供電的用電方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設備清單,100千伏安(千瓦)及以上低壓用電方還應提供用電功率的計算和無功補償資料。 用電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和資料應一式2份,供電方審核提出書面意見后,退還用電方1份據(jù)以施工。用電方如改變設計,應將變更方案再交供電方審核。用電方安裝竣工后,應向供電方提供高壓電 |